江苏省国际商标注册补贴政策:
自2016年起,对注于住所在江苏省境内的企业,年度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达2件、延伸国总数达10个国家或地区的,一次性激励2万元;年度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达3件、延伸国总数达10个国家或地区的,一次性激励3万元。
政策依据:2016,《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》
苏州高新区国际商标注册补贴政策:
区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,专项用于对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、知名商标、中国地理标志(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)和商标注册(国际注册)的奖励及资助。
1.对新获得“中国驰名商标”(行政认定)的企业,由管委会(区政府)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。
2.对新获得“江苏省著名商标”的企业,由管委会(区政府)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
3.对新获得“苏州市知名商标”的企业,由管委会(区政府)一次性奖励3万元。
4.对新获得中国地理标志(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)的组织,由管委会(区政府)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
5.对新注册的国内商标每件给予资助800元(当年度资助新增注册商标最高为5件),对国际注册商标(马德里国际注册)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。
6.区内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知识产权创造奖励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,可以奖励5万元:
①区内科研机构、高校、规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国内商标核准注册超过30件以上;
②当年国际注册商标(马德里国际注册)申请量达3件。
7.对实施商标战略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。
以上奖励金额均含苏州市级以上奖励经费。各项奖励在当年度内不重复奖励,以最高一级计奖。如企业已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后再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,则按最高奖励标准补足奖金。对同一企业不同商标争创的第二个及以上中国驰名商标(行政认定)可享受同等奖励政策。对复检后重新获得同级奖项的不再奖励。
政策依据: 2017,《苏州高新区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的通知》
吴中区国际专利申请补贴政策:
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(PCT)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,每件资助1万元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在国(境)外授权的发明专利,每件奖励2万元,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(地区)获得授权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。
政策依据: 2016,《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