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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分类
2113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不包括建筑用玻璃)

水晶(玻璃制品)210098,装饰用玻璃粉210114,非建筑用彩饰玻璃210119,玻璃板(原材料)210143,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建筑用玻璃除外)210149,非绝缘、非隔热、非隔音用玻璃棉210152,非建筑用玻璃马赛克210161,乳白玻璃210166,半透明玻璃210167,合成灵敏导电玻璃210229,运载工具用窗玻璃(半成品)210231,非纺织用石英纤维210283,非绝缘、非隔热、非隔音、非纺织用玻璃纤维210284,非纺织用玻璃纤维线210286,非建筑用石英玻璃(半成品)210308


※不碎玻璃C210048,钢化玻璃C210049,半制品玻璃管C210051


注:非建筑用彩饰玻璃,乳白玻璃,半透明玻璃,运载工具用窗玻璃(半成品),不碎玻璃,钢化玻璃与1911商品类似。


新增可网报的非规范商品(不建议选择,商标局随时都可能会调整)
非建筑用彩色玻璃板,非建筑用发光玻璃,非建筑用改性玻璃薄板,非建筑用钢化玻璃,非建筑用夹层平板玻璃,非建筑用普通平板玻璃,非建筑用装饰玻璃,玻璃条(非建筑用),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非建筑用),含有电导体丝的玻璃(非建筑用),非建筑用平板压花玻璃,半加工玻璃(建筑用玻璃除外),未加工的运载工具用窗玻璃,非建筑用夹丝玻璃板,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建筑玻璃除外)